1.一种灯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线路板,所述线路板包括本体部和突出部,所述突出部设置于所述本体部的至少一侧边缘上,每一所述突出部从所述本体部边缘向外延伸,且各所述突出部在所述本体部的边缘等间隔的分布;相邻的所述突出部之间形成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的形状与尺寸与所述突出部匹配,且在所述灯板与其他灯板拼接时,所述灯板的突出部嵌入其他灯板的容置槽中;
发光芯片,各所述发光芯片阵列设置于所述本体部和突出部的上表面,且各相邻的所述发光芯片在对应方向上的间距相等;每一所述突出部上设置有预设数量的所述发光芯片,且所述突出部上设置的所述发光芯片与所述突出部的形状和大小匹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向外延伸的端部的尺寸,大于所述突出部靠近所述本体部的尺寸。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的轮廓形状为曲线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上设置的所述发光芯片的数量为平方数,且所述发光芯片在所述突出部上呈N*N分布。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上设置有1颗发光芯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上设置的所述发光芯片的数量为M,且所述发光芯片在所述突出部上呈1行M列分布,或1列M行分布。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上最靠近端部的所述发光芯片与所述突出部边缘的距离,小于等于对应方向上相邻发光芯片之间间距的一半。
8.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设置于所述本体部的两个相对的边缘上,且所述突出部的设置位置与另一侧边缘上的所述容置槽位置对应。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在所述本体部的四边均设置。
10.一种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包括至少两个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灯板,其中,所述灯板将突出部嵌入相邻灯板的容置槽中,以实现所述灯板之间的拼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