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五金配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1)、底座(2)与抛光筒(3),所述箱体(1)的底部与底座(2)的顶部通过支撑架呈固定安装设置,所述箱体(1)与底座(2)的顶部设置有用于对抛光筒(3)进行竖直往复震动的震动机构(4),所述箱体(1)的表面与抛光筒(3)的内部设置有转动机构(5),所述转动机构(5)的表面位于抛光筒(3)的内部设置有转盘(6),所述转盘(6)的截面呈L形,且转盘(6)的表面设置有斜板(7),所述斜板(7)的数量有多组,且多组斜板(7)呈环形阵列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五金配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震动机构(4)包括限位杆(401),所述箱体(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限位杆(401),所述限位杆(401)的表面活动套设有抛光筒(3),所述限位杆(401)的表面位于抛光筒(3)的下方套设有弹簧(402),所述抛光筒(3)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连杆(403),所述连杆(403)的自由端贯穿箱体(1)的内侧底部,并延伸至箱体(1)的下方固定安装有底板(404),所述底座(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固定架(405),所述固定架(405)的一侧壁固定安装有第一电动机(406),所述第一电动机(406)的输出端贯穿固定架(405)的一侧壁,并延伸至固定架(405)内部固定安装有凸轮(407),所述凸轮(407)与底板(404)的底面呈贴合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五金配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机构(5)包括第二电动机(501),所述箱体(1)的一侧壁固定安装有第二电动机(501),所述第二电动机(501)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有小皮带轮(502),所述抛光筒(3)的底部活动插接安装有转动轴(503),所述转动轴(503)的底端固定安装有大皮带轮(504),所述大皮带轮(504)与小皮带轮(502)的表面均啮合安装有皮带(50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五金配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401)为阶梯轴,且限位杆(401)的顶端直径大于限位杆(401)的底端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五金配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轴(503)位于抛光筒(3)内部的表面开设有齿,且转盘(6)与转动轴(503)在竖直方向呈活动插接安装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五金配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轴(503)位于箱体(1)内部的表面固定套设有限位环,且限位环与箱体(1)的内壁底部呈转动安装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