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木粉燃烧设备,包括燃烧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箱(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鼓风机(2),所述鼓风机(2)的外壁固定连接有通风板(3),所述燃烧箱(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下料机构(4);
所述燃烧箱(1)的外壁固定连接有观察窗(5),所述燃烧箱(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出火管(6),所述燃烧箱(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移动机构(7)。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粉燃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机构(4)包括下料箱(401),所述下料箱(401)的内部活动连接有下料板(402),所述下料板(40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延伸板(403),所述第一延伸板(40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限位块(404),所述限位块(404)的内部活动连接有限位杆(405),所述限位杆(405)的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块(406),所述下料板(40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延伸架(407),所述第二延伸架(40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移动块(408),所述移动块(408)的内部活动连接有螺纹杆(409),所述螺纹杆(409)的顶端固定连接有转动钮(410),所述螺纹杆(409)的外壁活动连接有第二固定块(41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粉燃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机构(7)包括固定架(701),所述固定架(701)的底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轮(702),所述固定架(701)的一侧活动连接有转动板(703),所述转动板(703)的底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板(704),所述转动板(703)的外壁活动连接有夹持架(705),所述夹持架(705)的内部固定连接有连接弹簧(706),所述连接弹簧(706)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阻挡块(707)。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木粉燃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箱(401)的内部开设有与燃烧箱(1)的内部连接的下料槽,所述第一固定块(406)和第二固定块(411)均固定连接于下料槽的内壁两侧,所述下料板(402)的上方开设有倾斜槽,所述第一固定块(406)的内部开设有与限位块(404)的外壁相匹配的限位槽,所述限位块(404)的内部开设有与限位杆(405)的外壁相匹配的限位口。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木粉燃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板(403)和第二延伸架(407)的内部均开设有提供下料的下料口,所述第二固定块(411)的内部开设有与移动块(408)的外壁相匹配的移动槽,所述移动块(408)的内部开设有与螺纹杆(409)的外壁相匹配的螺纹槽,所述螺纹杆(409)的底端通过轴承与移动槽的内壁转动连接。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木粉燃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板(703)的顶端通过转轴与固定架(701)的内部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板(704)固定连接于转动板(703)底端的一侧,所述夹持架(705)的顶端固定连接于燃烧箱(1)的底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木粉燃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架(705)的内部开设有与转动板(703)的外壁相匹配的夹持槽,且夹持槽的两侧均开设有与阻挡块(707)的外壁相匹配的挤压槽,所述阻挡块(707)的一端通过连接弹簧(706)与挤压槽的内壁连接,所述阻挡块(707)的外壁设置有倾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