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包括一或多个光伏组件组,其特征在于:一或多个所述光伏组件组沿纵向设置,所述光伏组件组包括N个沿横向依次设置的光伏组件、N‑1个主支架及两个辅支架;
所述主支架与所述光伏组件交错设置,各所述主支架分别具有第一连接端部和第二连接端部,所述第一连接端部上安装有一个光伏组件,所述第二连接端上安装有另一个光伏组件;
各所述辅支架分别具有用于和屋顶连接的固定端部,其中一个所述辅支架还和第一个光伏组件连接,另一个所述辅支架还和最后一个光伏组件连接;
所述光伏组件安装于前一个主支架的第二连接端部与后一个主支架的第一连接端部上,或安装于所述辅支架与主支架的第一连接端部或第二连接端部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还包括一或多个纵支架,所述纵支架沿纵向延伸并和所述光伏组件组的所述主支架相交叉连接,所述纵支架还具有用于和屋顶连接的固定端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纵支架的数量和一个所述光伏组件组的所述主支架的数量相等,同一个所述光伏组件组的每个所述主支架分别和一个所述纵支架交叉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纵支架和所述主支架焊接或螺栓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端部和屋顶的防雷带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端部和屋顶的防雷带相导通。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架、所述辅支架或所述纵支架由扁钢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光伏组件组和多个所述纵支架相互交叉构成光伏组件阵列。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端部的高度低于所述第二连接端部的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架还具有连接于所述第一连接端部和所述第二连接端部之间的底部,所述底部置于屋顶上,所述第一连接端部和所述第二连接端部自所述屋顶向上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