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机体,所述机体包括机身、机翼、起落架和旋翼结构;所述机翼包括上下平行设置的第一机翼和第二机翼,所述机身连接在第一机翼和第二机翼之间;所述机身包括头部和尾部,所述起落架固定连接在所述机身的尾部;所述第一机翼、第二机翼的前端分别固定有所述旋翼结构,所述旋翼结构包括电机和螺旋桨,所述螺旋桨固定在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机身的头部方向平行;所述第一机翼、第二机翼的外表面上覆盖有太阳能电池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翼上相对机身中心的两侧各固定有一个旋翼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翼包括翼肋和机翼蒙皮,所述翼肋包括肋板、横梁、前梁和后缘,所述肋板有多个且平行设置,所述横梁依次穿过多个肋板的中部,横梁的两端与肋板固定连接;所述前梁将多个肋板的前端部连接,后缘将多个肋板的后端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缘包括连杆、隔杆、加强杆以及后梁,所述隔杆有多个且平行间隔设置,隔杆的两端连接连杆和后梁,加强杆有多个且倾斜设置,每个加强杆的两端连接相邻的两个隔杆的端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侧杆,所述侧杆的一端连接在所述横梁上,另一端连接连杆的端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翼包括
8个肋板,机身两侧各有4个肋板,中间两个肋板的前端部连接有第一固定架,所述第一固定架的端部固定有旋翼结构;所述第二机翼包括14个肋板,机身两侧各有7个肋板,从机身处数第三个和第四个肋板的前端部连接有第二固定架,第二固定架的端部固定有旋翼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包括骨架和机身蒙皮,所述骨架包括两个平行设置的腹板以及两个分别位于两个机翼上的肋板,两个肋板位于两个腹板之间,两个腹板的顶部和底部分别连接在两个机翼的翼肋上,机身骨架的后端部连接有所述起落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蒙皮覆盖在所述骨架上,所述机身的头部呈现箭头状,机身内形成容纳货物的空舱结构,位于起落架一侧的机身的尾部设有舱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翼的长度的小于第二机翼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