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家具生产用抛光机,包括抛光机(1)和毛刷(2),所述抛光机(1)的前表面中心处加工有毛刷(2),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生产用抛光机还包括:支撑构件(3),安装在所述抛光机(1)的外壁;
清理构件(4),安装在所述支撑构件(3)的顶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1)包括:传输机(101),设置在所述毛刷(2)的底端;
支腿(102),固接在所述传输机(101)的底端四角;
机体(103),固接在所述传输机(101)的顶端;
控制器(104),安装在所述传输机(101)的前表面;
抛光轮(105),设置在所述机体(103)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机(101)的顶端内部加工有滚轮和传输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构件(3)包括:扣板(301),螺纹连接在所述传输机(101)的两侧顶端;
支板(302),固接在所述扣板(301)的外侧;
竖杆(303),滑动连接在所述支板(302)的内部;
顶块(304),固接在所述竖杆(303)的底端;
弹簧(305),固接在所述顶块(304)与支板(302)之间;
第一螺纹块(306),螺纹连接在所述竖杆(303)的外壁顶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杆(303)的外壁顶端加工有螺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理构件(4)包括:定块(401),固接在所述竖杆(303)的顶端;
刮板(402),转动连接在所述定块(401)的内部;
转盘(403),转动连接在所述刮板(402)的左侧;
第二螺纹块(404),螺纹连接在所述转盘(403)的外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家具生产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板(402)的底端为橡胶材质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