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用组合安全桩,其特征在于:包括由铸铁材料制成的中心轴为上下方向的圆柱形主体配合稳定柱(1),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的上端设有一体成型的配合稳定连接座(2),所述配合稳定连接座(2)上端位置的尺寸大于下端位置的尺寸,所述配合稳定连接座(2)的上端中心位置设有贯穿整体下端的圆柱形中心配合孔(3),所述中心配合孔(3)的内圆柱面上设有内部配合螺纹槽,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的外圆柱面靠上端的位置设有圆周均匀分布的第一加固成型柱(4),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的外圆柱面位于上下方向的中间位置设有圆周均匀分布的第二加固成型柱(5),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的外圆柱面位于所述第二加固成型柱(5)的下方区域设有圆周均匀分布的第三加固成型柱(6),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的下端设有圆周均匀分布且开口向下的圆弧形稳定成型配合槽(7),所述第一加固成型柱(4)、所述第二加固成型柱(5)和所述第三加固成型柱(6)的外形尺寸均不相同,所述第一加固成型柱(4)的外形为长方形槽口形状,所述第三加固成型柱(6)的外形为长方形结构,所述第二加固成型柱(5)的下端设有一圈加固过渡配合柱,所述第三加固成型柱(6)上下方向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加固成型柱(4)上下方向的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组合安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稳定连接座(2)的外侧截面为圆弧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组合安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的下端为球面形结构,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下端位置的尺寸小于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主体结构的截面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组合安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固成型柱(5)的分布密度大于所述第一加固成型柱(4)的分布密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组合安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固成型柱(4)、所述第二加固成型柱(5)和所述第三加固成型柱(6)外侧超出所述主体配合稳定柱(1)外圆柱面的区域的长度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组合安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加固成型柱(6)的下端位置设有一个截面为圆弧形的底部成型加固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