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稻秸秆回收利用机构,包括秸秆回收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秸秆回收箱的上端连通有秸秆进料筒,所述秸秆回收箱的内腔上端通过轴承转动安装有粉碎辊,两所述粉碎辊通过齿轮啮合传动,所述粉碎辊的其中一端固定连接有外接电机,所述秸秆回收箱的中部可拆卸安装有筛网,所述秸秆回收箱的两侧开设有通槽;
所述通槽的内腔设置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刮条,所述秸秆回收箱的一侧下端可拆卸安装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有双向丝杆,所述秸秆回收箱的两侧均连通有喷头,所述喷头的末端外接有进料管,且所述喷头置于筛网的下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稻秸秆回收利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条的下端与筛网的上表面贴合,且所述刮条采用耐磨橡胶材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稻秸秆回收利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的尺寸与通槽的尺寸相适配,且所述固定杆与通槽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稻秸秆回收利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丝杆套,所述双向丝杆与丝杆套螺纹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稻秸秆回收利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双向丝杆的上下两端均可拆卸安装有搅拌叶片,且所述搅拌叶片之间等距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稻秸秆回收利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秸秆回收箱的下端铰接有出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