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建设用临时应急照明灯,包括主体机构(1)和固定板(7),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机构(1)的底部安装有烟雾传感器(2),所述主体机构(1)的顶部安装有警报灯(3),所述主体机构(1)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把手(4);
所述主体机构(1)一侧的中心固定连接有固定卡块(5),所述固定板(7)在靠近主体机构(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限位机构(6),所述固定板(7)的每个边角处均安装有固定螺钉(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设用临时应急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机构(1)包括连接线路外壳(101),所述连接线路外壳(101)固定连接于固定卡块(5)的一侧,所述连接线路外壳(101)的顶部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转轴(102),两个所述固定转轴(102)的顶部均转动连接有照明灯(10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设用临时应急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6)包括固定壳(601),所述固定壳(601)固定连接于固定板(7)的一侧,所述固定壳(601)的内壁滑动连接有限位卡块(602),所述限位卡块(602)的底部与固定壳(601)的内壁之间安装有复位弹簧(603),所述限位卡块(602)的底部中心固定连接有拉杆(60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市建设用临时应急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壳(601)上分别开设有与固定卡块(5)和拉杆(604)相对应的L型凹槽和圆形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市建设用临时应急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卡块(5)的底部开设有与限位卡块(602)相对应的凹槽。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市建设用临时应急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卡块(602)和固定卡块(5)在相互靠近的一端均为倾斜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建设用临时应急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7)的每个边角处均开设有与固定螺钉(8)相对应的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