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交通信号灯,包括灯杆主体和底座,所述底座底部连接一组滚轮,所述灯杆主体内部设有蓄电池,所述灯杆主体侧面均设有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杆主体内设有照明灯,所述灯杆主体顶部设有平面透光镜,所述灯杆主体侧面固定连接附加杆,所述附加杆内设有螺纹结构,所述附加杆侧面设有矩形槽,所述矩形槽侧面通过销轴连接封盖,所述附加杆螺接螺纹杆,所述螺纹杆顶部为反光板,所述反光板为弧面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交通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杆主体侧面螺接或者焊接有推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交通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透光镜替换为半球形透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交通信号灯,其特征在于:半球形透镜表面为规则或者不规则的平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交通信号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贯穿反光板,所述螺纹杆顶部设有皮塞,所述螺纹杆内部为螺纹结构,所述螺纹杆连接伞具螺纹杆,所述伞具螺纹杆顶部设有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