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污水处理用搅拌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搅拌机构和电机;
所述搅拌机构包括搅拌轴和若干搅拌叶;所述搅拌轴穿过所述壳体的顶部伸入所述壳体内部;所述搅拌叶固定在所述搅拌轴处于所述壳体内的部分;所述搅拌轴为空心轴;所述搅拌轴处于所述壳体内的部分开设有多个通孔;所述搅拌轴处于所述壳体外的一端连接有用于加入药剂的漏斗;
所述电机固定于所述壳体外;所述电机的输出端与所述搅拌轴通过传动机构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用搅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叶为空心圆柱;所述搅拌叶内部与所述搅拌轴的内部连通;所述搅拌叶上开设有多个第二通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用搅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叶与所述搅拌轴之间可拆卸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用搅拌装置,其特征在于,全部所述搅拌叶围绕所述搅拌轴均匀排列;所述搅拌叶从搅拌叶与搅拌轴连接的部分向所述搅拌叶的末端向下倾斜;
全部所述搅拌叶与所述搅拌轴的夹角相同。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用搅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上方开设有用于加入污水的进水口;所述壳体的下方开设有用于排水的排水口;所述排水口设置有可拆卸隔板封闭。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用搅拌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水位监测装置;所述水位监测装置设置于所述壳体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