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防松止动件,所述防松止动件包括用于夹持螺栓头的第一套筒和夹持螺母的第二套筒;
设置于车厢上的牵引件,所述牵引件上设置有牵引拉绳,所述牵引拉绳与所述防松止动件连接,以使得所述牵引件通过所述牵引拉绳向所述第一套筒和所述第二套筒施以防止所述螺栓头和所述螺母松动的阻力;
所述第一套筒和所述第二套筒均包括筒体以及L型筒柄,所述L型筒柄之间设置有双头螺杆,所述双头螺杆的两端以其中点对称的设置有方向相反的螺纹,所述L型筒柄匹配设置于所述双头螺杆的两端;
所述双头螺杆的中部套设有转动轴承,所述转动轴承上设置有与所述牵引拉绳固定的连接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车厢的厢顶;
活动扣板,所述活动扣板的一端与所述底座转动连接,所述活动扣板的另一端与所述底座扣接,所述活动扣板的顶侧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牵引拉绳的固定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立座,所述活动扣板的一端设置有并排的一对第一轴套,所述第一轴套与所述第一立座通过转动销轴串接,以使得所述活动扣板与所述底座在一端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另一端设置有钩扣部,所述活动扣板的另一端倒钩部,所述倒钩部扣接于所述钩扣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立座,所述活动扣板的另一端设置有并排的一对第二轴套,所述第二轴套与所述第二立座同轴,所述第二立座与所述第二轴套之间通过固定销轴串接,以防止所述活动扣板与所述底座脱扣。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销轴包括端头部和轴杆部,所述端头部的外径大于所述轴杆部的外径,所述轴杆部远离所述端头部的一端对分为第一轴杆头端部和第二轴杆头端部,所述第一轴杆头端部和第二轴杆头端部之间设置有涨紧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轴杆头端部和第二轴杆头端部沿长度方向对称的设置有多级第二钩扣部,所述涨紧楔沿长度方向设置有多级第二倒钩部,当所述涨紧楔插入所述第一轴杆头端部和第二轴杆头端部时,所述第二倒钩部与所述第二钩扣部扣接。
8.一种观光缆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握索器、车厢以及权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旅游观光缆车防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