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地震仪器使用的辅助支撑结构,包括地震仪(1)和四个固定块(2),其特征在于:
所述四个固定块(2)与地震仪(1)的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块(2)相反的一侧均设置有支撑杆(3),所述支撑杆(3)相反的一侧设置有支撑板(4),所述支撑杆(3)的内部设置有卡紧机构(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地震仪器使用的辅助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紧机构(5)包括传动板(501)、两个卡块(502)和弹簧(503),所述传动板(501)与支撑杆(3)的内部活动连接,所述卡块(502)与传动板(501)相对应的一侧固定连接,且延伸至支撑杆(3)的外部,所述弹簧(503)与传动板(501)相反的一侧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地震仪器使用的辅助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2)的表面开设有与支撑杆(3)配合使用的活动槽(6),所述活动槽(6)的内壁开设有与卡块(502)配合使用的卡槽(7)。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地震仪器使用的辅助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板(50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按钮(8),且延伸至支撑杆(3)的顶部,所述支撑杆(3)的顶部开设有与按钮(8)配合使用的开口(9)。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地震仪器使用的辅助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3)通过第一转轴与固定块(2)活动连接,所述支撑板(4)通过第二转轴与支撑杆(3)活动连接。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地震仪器使用的辅助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3)的内部开设有与传动板(501)配合使用的移动槽(10),且与开口(9)连通。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地震仪器使用的辅助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3)相对应的一侧均开设有与卡块(502)配合使用的限位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