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办公桌,包括办公桌(1),其特征在于:所述办公桌(1)上设有加热机构;
所述加热机构包括开设于办公桌(1)上表面的安装槽(2),所述安装槽(2)内腔侧表面固定安装有绝缘垫(3),所述绝缘垫(3)上表面固定安装有隔热板(4),所述隔热板(4)上表面固定安装有发热板(5),所述发热板(5)内固定安装有电热丝(6),所述发热板(5)上表面固定安装有导热板(7),所述导热板(7)上表面固定安装有面板(8),所述办公桌(1)上表面固定安装有照明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机构包括固定安装于办公桌(1)上表面且数量为两个的支撑杆(9),两个所述支撑杆(9)相对一侧表面之间固定安装有横杆(10),所述横杆(10)上活动安装有照明灯(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10)下表面开设有T型滑槽(12),所述T型滑槽(12)内活动安装有T型滑块(13),所述T型滑块(13)下表面固定安装有连杆(14),所述照明灯(11)固定安装于连杆(14)远离T型滑块(13)一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办公桌(1)下表面固定安装有控制器(15),所述控制器(15)与发热板(5)之间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8)上表面与办公桌(1)上表面平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办公桌(1)上表面固定安装有软垫(16),所述软垫(16)的厚度不低于三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办公桌(1)下表面固定安装有数量为四个的桌腿(17),所述桌腿(17)底部固定安装有橡胶垫(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