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排水结构,包括路基(1),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基(1)上开设有支撑台阶(2),支撑台阶(2)的底部开设有排水道一(3),排水道一(3)的底部开设有排水道二(4),排水道一(3)的侧面为倾斜壁面,路基(1)上设置有盖板结构(5),所述盖板结构(5)是由两个铰接在一起的铰接板(6)组成,两个所述铰接板(6)的底部靠近铰接位置一侧设置限位结构,两个铰接板(6)的两端分别搭接在两侧的支撑台阶(2)上,铰接板(6)表面与路基(1)表面齐平,两个所述铰接板(6)上均开设有螺纹孔(9),螺纹孔(9)的内部设置有螺栓,螺栓与支撑台阶(2)的底部内壁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板(6)上等距开设有多组漏水孔(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结构包括两个对立倾斜的限位块(8),两个限位块(8)分别安装在两个铰接板(6)底部,当两个限位块(8)的底部贴合的时候,两个铰接板(6)之间夹角为会呈现一百八十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铰接板(6)的底部铰接处固定安装有两个斜板(10),两个斜板(10)呈现八字形设置,且两个斜板(10)的下端与排水道一(3)底部内壁贴合,两个斜板(10)上等距开设有多组斜板孔(12),斜板孔(12)比漏水孔(7)要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斜板(10)的长度与两个铰接板(6)的长度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排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板(10)的末端固定安装有横板(11),所述横板(11)与排水道一(3)的底部内壁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