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文化传媒用显示设备,包括固定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1)内腔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气缸(18),所述第二气缸(1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移动板(17),所述移动板(1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插杆(16),所述插杆(16)的一侧插接有安装杆(14),所述安装杆(14)的顶部贯穿至固定座(1)的外部固定连接有显示屏(10),所述固定座(1)底部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壳体(4),所述壳体(4)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气缸(9),所述第一气缸(9)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滑动板(8),所述滑动板(8)底部的四周均固定连接有底座(7),所述底座(7)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阻尼器(11),所述阻尼器(1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缓压板(13),所述缓压板(1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移动轮(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1)底部的四周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柱(3),所述固定柱(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滑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1)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握把(2),所述握把(2)的表面设置有防滑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4)内腔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滑轨(5),所述滑动板(8)的两侧均滑动连接于第一滑轨(5)的内腔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7)内腔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二滑轨(12),所述缓压板(13)的两侧均滑动连接于第二滑轨(12)的内腔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1)内腔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三滑轨(15),所述移动板(17)的两端均滑动连接于第三滑轨(15)的内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