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文化传媒用信息宣传设备,包括安装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顶部的四角均开设有安装孔(2),所述安装板(1)顶部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支撑柱(3),所述支撑柱(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放置台(4),所述放置台(4)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箱体(5),所述箱体(5)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套(6),所述放置台(4)的顶部开设有放置槽(7),所述放置槽(7)的内腔放置有广告牌本体(8),所述广告牌本体(8)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安装柱(9),所述安装柱(9)的底端贯穿至限位套(6)的内腔,所述安装柱(9)的外侧开设有卡槽(10),所述箱体(5)内壁一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第一抵紧弹簧(11),所述第一抵紧弹簧(11)的内端固定连接有移动板(12),所述移动板(12)外侧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拉杆(13),所述拉杆(13)的外端贯穿至箱体(5)的外部并固定连接有拉块(14),所述移动板(12)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滑套(15),所述滑套(15)的内腔滑动连接有滑杆(16),所述滑杆(16)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7),所述固定块(17)的外侧与箱体(5)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滑杆(16)的表面套设有第二抵紧弹簧(18),所述移动板(12)的内侧固定连接有卡块本体(1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信息宣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5)内壁的顶部和底部均开设有滑槽(20),所述滑槽(20)的内腔滑动连接有滑块(21),所述滑块(21)的内侧与滑套(15)的外侧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信息宣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台(4)底部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一贯穿槽,所述箱体(5)的顶部并位于第一贯穿槽的底部开设有第二贯穿槽,且第一贯穿槽和第二贯穿槽内腔的直径均大于安装柱(9)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信息宣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5)的外侧开设有第三贯穿槽,且第三贯穿槽内腔的直径大于拉杆(13)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信息宣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抵紧弹簧(18)的外端与固定块(17)的表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抵紧弹簧(18)的内端与滑套(15)的表面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用信息宣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块本体(19)的内端贯穿至卡槽(10)的内腔,所述卡槽(10)内腔的直径大于卡块本体(19)的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