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多方式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包括主体结构(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结构(1)的后侧固定套接有固定结构(2);
所述主体结构(1)包括记录仪(101),所述记录仪(101)的后侧顶端设置有背夹器(102),所述背夹器(102)的底部延伸有固卡延伸(103),所述记录仪(101)的后侧开设有限位凸起(104),所述记录仪(101)的正面设置有摄像头(105);
所述固定结构(2)包括固定背板(201),所述固定背板(201)的顶部开设有固定槽(202),所述固定槽(202)内设置有限位卡扣(203),所述固定背板(201)的后侧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带(204),所述连接带(204)的顶部连接有皮肩夹(205),所述皮肩夹(205)的表面设置有纽扣(206),所述固定背板(201)的两侧开设有限位滑槽(207),所述固定背板(201)的底部设置有一号延伸块(208)和二号延伸块(20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多方式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101)后侧的限位凸起(104)与固定背板(201)两侧的限位滑槽(207)相匹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多方式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夹器(102)所在的位置高于限位凸起(104),所述背夹器(102)的内部设置有背夹弹簧(106),所述固卡延伸(103)的与限位卡扣(203)所匹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多方式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延伸块(208)的内部设置有半式别针(210),所述二号延伸块(209)的内部开设有限制槽(2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多方式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带(204)为可伸缩型松紧带,且皮肩夹(205)上的纽扣(206)为二档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