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污染治理用混药设备,包括推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车(1)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反应室(10),所述推车(1)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柱(701),所述支撑柱(701)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混合筒(7),所述混合筒(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通料管(14)且通料管(14)与反应室(10)相通,所述混合筒(7)的顶端固定连接有进药筒(5),所述进药筒(5)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两组研磨电机(6),所述研磨电机(6)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研磨轮(12),所述研磨轮(12)的两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架(13),所述固定架(13)的一端与进药筒(5)的内侧壁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污染治理用混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车(1)的顶端固定连接有进水筒(3),所述进水筒(3)的内侧壁固定连接有污水过滤板(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水污染治理用混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筒(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水泵(11),所述水泵(11)远离进水筒(3)的一端与反应室(10)相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污染治理用混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室(10)的顶端固定连接有转动电机(4),所述转动电机(4)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搅动杆(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污染治理用混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室(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出水管(8),所述出水管(8)贯穿支撑柱(701)并延伸至支撑柱(701)的外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污染治理用混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药筒(5)的内侧固定连接有若干组缓冲伸缩杆(15),所述缓冲伸缩杆(15)外侧壁套设有缓冲弹簧(16),所述缓冲弹簧(16)在自然状态下向两端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水污染治理用混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弹簧(16)远离进药筒(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刮板(17),所述刮板(17)的顶端与研磨轮(12)的底端抵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