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行布置的底盘和顶盖,二者间通过中心杆固定,并在顶盖上端设有吊环;
所述底盘上端面设有若干固定位,顶盖上对应每一固定位均设有过孔,每一所述固定位上均可拆卸的设有工件座;
在过孔内可拆卸安装有工件帽,所述工件帽包括插装入过孔并从过孔竖直向下伸出的限位部,在限位部上端设有帽顶部;
所述帽顶部外径大于所述过孔直径,在帽顶部下端设有与顶盖上端面配合的定位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上对应每一固定位均设有滑轨,所述工件座下端设有与滑轨配合的滑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位以中心杆为中心均布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和顶盖之间,还设有若干辅助连接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连接杆以中心杆为中心均布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连接杆上端焊接固定于顶盖,下端焊接固定于底盘,所述中心杆上端焊接固定于顶盖,下端焊接固定于底盘。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座高度为顶盖与底盘间距的1/5‑1/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座包括座体和座体上方的上护圈,在座体与上护圈间通过若干支撑杆固定,各支撑杆沿座体中心均布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与上护圈间通过2‑3个支撑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轴类零件淬火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长度为顶盖与底盘间距的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