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包括支撑底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底板的上方设置有用于对管道起到支撑作用的固定机构,支撑底板的上表面设置有用于对固定机构起到高度调节作用和角度调节作用的支撑机构,固定机构包括第一限位支撑板,第一限位支撑板的上方设置有第二限位支撑板,第二限位支撑板的下表面两端固定连接有高度调节杆,第一限位支撑板的两端固定连接有与高度调节杆滑动连接的限位套管,限位套管的侧面螺纹连接有用于对高度调节杆起到固定作用的第一紧固螺丝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支撑板的下方设置有限位夹持板,限位夹持板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一弹性防护板,限位夹持板的上表面转动连接有与第二限位支撑板螺纹连接的第二紧固螺丝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夹持板的上表面两端固定连接有与第二限位支撑板滑动连接的第一限位防护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支撑板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二弹性防护板。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包括第三限位支撑板,第三限位支撑板的上表面设置有限位支撑管,限位支撑管的上方设置有可调节支撑杆,限位支撑管的顶部转动连接有与可调节支撑杆相对应的限位底座,限位底座的顶部设置有与可调节支撑杆相对应的第四紧固螺丝钉,限位底座的顶部螺纹连接有与限位支撑管相对应的第三紧固螺丝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底座的顶部设置有若干个第二限位防护板,第二限位防护板的顶部螺纹连接有加固螺丝钉,可调节支撑杆上开设有与加固螺丝钉相对应的限位凹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底座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加固支撑杆,第三限位支撑板的上表面开设有与加固支撑杆相对应的限位滑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给排水用管道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底座的侧面设置有若干个用于起到警示作用的警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