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包括底座(10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1)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斜板(103),所述底座(101)的下部设置有控制切割长度的控制组件,所述底座(101)的中部设置有用于切割竹材的切割组件(2),所述底座(101)的上部且位于切割组件(2)的外侧设置有夹持竹材的夹持组件,所述控制组件包括固定安装于底座(101)下部的电动推杆(403),所述电动推杆(403)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挡板(401),所述挡板(401)上固定连接有限位杆(402),所述限位杆(402)从底座(101)的下部穿过,且相互之间为滑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组件(2)包括固定安装于底座(101)中部的支撑架(102),所述支撑架(102)的内部转动连接有丝杆(202),所述支撑架(102)的外侧安装有电机(201),所述电机(201)的输出端与丝杆(202)固定连接,所述丝杆(202)上螺纹连接有控制架(204),所述支撑架(102)的内侧且位于丝杆(202)的下部固定连接有滑杆(203),所述滑杆(203)从控制架(204)穿过,且相互之间为滑动连接,所述控制架(204)的下部固定连接有切割机(205),所述切割机(205)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切割刀片(20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组件包括固定安装于支撑架(102)上的安装板(302)、固定安装于底座(101)上的下压板(305),所述安装板(302)上安装有气缸(301),所述气缸(301)的输出端穿过安装板(302)固定连接有上压板(304),所述上压板(304)上固定连接有连接杆(30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303)的数量有四个,且为轴对称设置,所述连接杆(303)从安装板(302)穿过,且相互之间为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压板(304)位于下压板(305)的正上方,所述上压板(304)的下部和下压板(305)的上部均设置有容纳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401)位于斜板(103)的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402)的数量有两个,且位于电动推杆(403)的外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竹制家具生产的竹材切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1)的下部设置有安装腔,所述电动推杆(403)、限位杆(402)均位于安装腔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