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外部设置有降尘机构(2),所述降尘机构(2)包括与箱体(1)固定连接的伺服电机(201)和水箱(206),所述伺服电机(201)的输出转轴贯穿箱体(1)并与箱体(1)转动连接,所述伺服电机(201)的输出轴端固定连接有转盘(202),所述转盘(202)与箱体(1)转动连接,所述转盘(202)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架(203),所述支撑架(203)的内壁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雾炮机本体(204),所述转盘(202)的上表面通过销轴铰接有伺服电缸(205),所述伺服电缸(205)通过销轴与雾炮机本体(204)相铰接,所述水箱(206)的上表面安装有水泵(207),所述水泵(207)的输入端贯穿水箱(206)并延伸至水箱(206)的内部,所述水泵(207)的输出端固定连通有连接管(208),所述连接管(208)贯穿箱体(1)并延伸至箱体(1)的上方,所述连接管(208)与雾炮机本体(204)固定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206)的内壁固定连通有进水管(3)和排水管(4),所述箱体(1)的底面安装有四个万向轮(1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正面通过合页铰接有两个箱门(5),两个所述箱门(5)的正面均开设有凹槽(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右侧面固定连接有两个推把(7),两个所述推把(7)的外表面均套设有橡胶套(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集尘箱(9),所述集尘箱(9)的上表面安装有抽风机(1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风机(10)的输出端贯穿集尘箱(9)并延伸至集尘箱(9)的内部,所述抽风机(10)的输入端固定连通有进风管(1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工程用降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管(11)贯穿箱体(1)并延伸至箱体(1)的外部,所述进风管(11)远离抽风机(10)的一端固定连通有吸尘罩(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