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盖板表面抛光装置,包括主体机构(100),以及设置于所述主体机构(100)顶部一侧的调节机构(200),其特征在于:主体机构(100),其包括:底板(101),设置于所述底板(101)一侧的固定片(102),设置于所述固定片(102)一侧的放置箱(103),以及设置于所述放置箱(103)内部的放置槽(104),设置于所述底板(101)顶部一侧的第一减速电机(105),设置于所述第一减速电机(105)输出端的转动杆(106),设置于所述转动杆(106)表面的传送带(107),设置于所述传送带(107)顶部的硅胶板(108),设置于所述硅胶板(108)顶部的工作箱(109);调节机构(200),其包括设置于所述底板(101)顶部一侧的支撑柱(201),设置于所述支撑柱(201)顶部的伺服电机(202),设置于所述伺服电机(202)输出端的第二直线滑轨(203),设置于所述第二直线滑轨(203)底部的第二液压缸(204),设置于所述第二液压缸(204)底部的吸气泵(205),以及设置于所述吸气泵(205)底部的吸盘(2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盖板表面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带(107)内部设置有开孔(111),所述工作箱(109)顶部设置有开槽(1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机盖板表面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1)顶部设置有保护罩(112),所述保护罩(112)底部设置有第一直线滑轨(113),所述第一直线滑轨(113)底部设置有第一液压缸(114),所述第一液压缸(114)底部设置有第二减速电机(115),所述第二减速电机(115)输出端设置有抛光片(11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机盖板表面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1)底部设置有废料箱(117),所述废料箱(117)内部设置有废料槽(118)。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机盖板表面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料箱(117)底部设置有下料斗(119),所述下料斗(119)底部设置有下料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机盖板表面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斗(119)底部设置有出料口(120),所述出料口(120)底部设置有密封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