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用骨料混合装置,包括混合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箱(1)的顶部设置有进料斗(2),所述混合箱(1)的侧面开设有出料管(3),所述出料管(3)上设置有阀门(4),所述混合箱(1)的内部两侧壁之间固定连接有隔板(5),所述隔板(5)的上表面与所述混合箱(1)的内部顶壁之间转动连接有转动杆(6),所述转动杆(6)的表面固定连接有两排搅拌棒(7),所述混合箱(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电机(8),所述电机(8)的输出端延伸至所述混合箱(1)的内部并与所述转动杆(6)的一端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骨料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5)的上表面转动连接有两个第一转杆(9)和两个第二转杆(10),两个所述第一转杆(9)和两个所述第二转杆(10)的表面均固定连接有两排搅拌杆(11),两个所述第一转杆(9)上的所述搅拌杆(11)和两个所述第二转杆(10)上的所述搅拌杆(11)之间互不干涉,两个所述第一转杆(9)和两个所述第二转杆(10)对称分布在所述转动杆(6)的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骨料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6)的底端延伸至所述隔板(5)的下侧并固定套接有双排链轮(12),两个所述第一转杆(9)的底端均延伸至所述隔板(5)的下侧并均固定套接有从动链轮(13),两个所述从动链轮(13)均与所述双排链轮(12)之间传动链接有链条(14)。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骨料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第一转杆(9)位于所述隔板(5)的下方的一端均固定套接有第一齿轮(15),两个所述第二转杆(10)位于所述隔板(5)的下方的一端均固定套接有第二齿轮(16),两个所述第一齿轮(15)分别与两个所述第二齿轮(16)之间相互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骨料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两排所述搅拌棒(7)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刮板(17),两个所述刮板(17)均与所述混合箱(1)的内壁相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骨料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箱(1)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四个支撑柱(18),四个所述支撑柱(18)的底端均固定连接有防滑垫(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