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金属制品抛光用固定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两个分别固定连接于底板(1)顶部两侧的竖向板(2),所述竖向板(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顶板(3),所述竖向板(2)的表面安装有驱动机构(4),所述顶板(3)的顶部转动贯穿有转轴(5),所述转轴(5)的底部与底板(1)的顶部转动连接,所述顶板(3)顶部的两侧均开设有卡槽(6),所述卡槽(6)的内部可拆卸连接有防护机构(7);
固定连接于转轴(5)顶部的双向滚珠丝杆(8),所述双向滚珠丝杆(8)表面的上下方均螺纹套设有移动环(9),所述移动环(9)的表面铰接有连接板(10),所述连接板(10)的一端铰接有夹持环(11),所述双向滚珠丝杆(8)的表面设置有导向机构(13),所述夹持环(11)的内部开设有滑槽(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金属制品抛光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4)包括固定连接于一侧竖向板(2)表面的电机(41)、蜗杆(42)以及涡轮(43),所述蜗杆(42)的一端转动贯穿一侧竖向板(2)并与电机(41)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蜗杆(42)的另一端与另一侧竖向板(2)的内表面转动连接,所述涡轮(43)固定套设于转轴(5)表面的下方并与蜗杆(42)相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金属制品抛光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机构(7)包括与卡槽(6)内壁滑动连接的卡板(71)、固定连接于卡板(71)顶部的压缩弹簧(72)以及防护垫板(73),所述防护垫板(73)的底部与压缩弹簧(72)远离卡板(71)的一端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金属制品抛光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垫板(73)的表面开设有通槽,通槽内壁宽度大于双向滚珠丝杆(8)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金属制品抛光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机构(13)包括转动套设于双向滚珠丝杆(8)表面的固定环(131)以及与固定环(131)表面固定连接的导向杆(132),所述导向杆(132)与滑槽(12)的内壁滑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金属制品抛光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环(11)的表面设置有齿牙,齿牙的材质为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