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步履式桩工机械行走机构,包括车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的两侧均设置有两个行走轮(2),所述车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支板(5),所述支板(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四个支杆(6),四个所述支杆(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同一个瓶体(7),所述瓶体(7)的底部连通有四个导管(9),四个所述导管(9)的一端均穿过支板(5)位于支板(5)下方,所述车体(1)的顶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0),两个所述固定板(10)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电动推杆(11),两个所述第一电动推杆(11)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折板(12),两个所述折板(12)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第二电动推杆(13),两个所述第二电动推杆(13)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凹架(14),两个所述凹架(14)内均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活动筒(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步履式桩工机械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蓄电池(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步履式桩工机械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的顶部另一侧设置有控制器(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步履式桩工机械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5)整体呈工形设计,所述折板(12)整体呈L形设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步履式桩工机械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导管(9)的一端分别位于四个行走轮(2)的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步履式桩工机械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7)的顶部螺纹连接有瓶盖(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