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包括第一架杆、第二架杆、牵引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杆的顶部设置有第一U型杆,第二架杆的顶部设置有第二U型杆、第三U型杆、第四U型杆,第一架杆的底部设置有第一套环,第二U型杆的外表面设置有第一连接杆,第一连接杆的另一端设有第二套环,第一套环、第二套环的内部设置有适配与第一套环、第二套环内径的伸缩杆,伸缩杆的一端设置有第一夹板,第二架杆的底部设置有第三套环,第三套环的内部设置有适配于第三套环内径的双向伸缩杆,双向伸缩杆的顶部设置有第二夹板,第二架杆的外表面设置有第一把手、第二把手,第一把手、第二把手的外表面套接有防护套,第二把手的外表面设置有磁吸板,牵引车的内部设置有车轴,车轴的两端设置有车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U型杆与第三U型杆的顶部设置有连接柱,连接柱的顶端开设有通孔,通孔的内部设置有适配与通孔内径的连接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环、第一连接杆、第二套环、伸缩杆的数量均为四个,以第一架杆、第二架杆的中心线为对称中心均匀的分布在第一架杆、第一连接杆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板的内部设置有弹簧,弹簧的数量若干,均匀的分布在第一夹板的内部,弹簧的一端设置有第四夹板,第四夹板的底部设置有第一托板,第四夹板的外表面设置有三角板,三角板的数量若干均匀的分布在第四夹板的外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夹板的内部设置有弹簧,弹簧的数量若干,均匀的分布在第二夹板的内部,弹簧的一端设置有第三夹板,第三夹板的底部设置有第二托板,第三夹板的外表面设置有三角板,三角板的数量若干均匀的分布在第二夹板的外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套环的数量为四个,双向伸缩杆、第二夹板的数量为两个,均匀的分布在第二架杆的底部,第一夹板远离弹簧一端的底部设置有第一三角板,第二夹板远离弹簧一端的底部设置有第第二三角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吸板的上表面磁吸有控制器,牵引车的顶部设置有起重杆,起重杆的外表面设置有固定环,固定环内设置有钢丝,钢丝的一端设置有钩锁,钩锁钩在连接环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砖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车靠近起重杆的一端设置有钢丝轴,钢丝轴的外表面设置有钢丝,钢丝轴的一端设置有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