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机场航空用警示灯,包括安装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1)的顶部设置有安装组件,所述安装座(1)的外侧设置有连接组件;
所述安装组件包括第一伸缩弹簧(3)和顶板(4),所述安装座(1)的内部设置有空腔(2),所述第一伸缩弹簧(3)的一端固定连接于空腔(2)的底部,所述顶板(4)固定连接于第一伸缩弹簧(3)的另一端,所述空腔(2)的顶部开设有数量为两个的限位槽(6),所述空腔(2)的顶部位于两个所述限位槽(6)之间开设有导向槽(5),所述安装座(1)的上方设置有警示灯本体(7),所述警示灯本体(7)的底部安装有连接柱(8),所述连接柱(8)外侧底部固定连接有数量为两个的固定柱(17),两个所述固定柱(17)分别位于两个所述限位槽(6)的内部,所述连接柱(8)的外侧套接有密封垫(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场航空用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包括限位柱(14)和套筒(15),所述安装座(1)的外侧开设有安装槽(13),所述限位柱(14)的一端活动插入于安装座(1)的顶部,所述限位柱(14)的一端位于安装槽(13)的内部,所述套筒(15)的内部一端固定连接于限位柱(14)的另一端,所述限位柱(14)的外侧活动套接有第二伸缩弹簧(1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机场航空用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1)的外侧远离安装槽(1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杆(10),所述第一连接杆(10)的一端铰接有第二连接杆(11),所述第二连接杆(1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凸块(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机场航空用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伸缩弹簧(16)的一端固定连接于套筒(15)的内部一端,所述第二伸缩弹簧(16)的另一端固定连接于安装座(1)的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场航空用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槽(5)分别与两个所述固定柱(17)和连接柱(8)一端互相匹配,所述连接柱(8)的一端抵触于顶板(4)的顶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机场航空用警示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块(12)与所述安装槽(13)互相匹配,所述凸块(12)的顶部设置有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