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垂直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装置本体(1);
收放机构,设置于装置本体(1)内壁之间可通过其带动吊锤绳进行松放收卷处理;
均匀收放机构包括有均匀收放组件、驱动组件、联动组件和固定组件;
均匀收放组件包括有移动座(10),活动安装于装置本体(1)前端底部的内壁,移动座(10)的顶部设置有限位轮(11),通过移动座(10)和限位轮(11)整体均匀的左右运动可进行均匀收放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程垂直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放机构包括有卷绕组件、检测组件和动力组件;
卷绕组件包括有卷绕辊(2)、安装轴(3)和耐磨片(4);
所述卷绕辊(2)活动安装于装置本体(1)内壁中部之间,所述安装轴(3)设置于卷绕辊(2)的两侧以及装置本体(1)内壁且贯穿装置本体(1),所述耐磨片(4)设置于安装轴(3)表面以及装置本体(1)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工程垂直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组件包括有定位板(7)、吊绳(8)和吊锤(9);
所述定位板(7)设置于装置本体(1)正面底端的中部,所述吊绳(8)卷绕于卷绕辊(2)的外表面且依次穿过限位轮(11)和定位板(7),所述吊锤(9)设置于吊绳(8)的底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工程垂直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组件包括有安装盘(5)和摇杆(6);
所述安装盘(5)设置于左端安装轴(3)的外侧,所述摇杆(6)设置于安装盘(5)左侧的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程垂直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有丝杠(12)和齿轮(16);
所述丝杠(12)活动套接于装置本体(1)底部前端内壁且与移动座(10)的内壁螺纹套接,所述齿轮(16)设置于丝杠(12)左端的外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程垂直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组件包括有第一传动轮(13)、第二传动轮(14)和传动带(15);
所述第一传动轮(13)设置于左端安装轴(3)的外表面以及安装盘(5)和耐磨片(4)之间,所述第二传动轮(14)设置于丝杠(12)外表面以及齿轮(16)左侧,所述第一传动轮(13)和第二传动轮(14)彼此之间通过传动带(15)传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程垂直度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包括有齿板(17)、滑块(18)、固定板(19)、螺纹杆(20)和驱动轴(21);
所述齿板(17)活动安装于装置本体(1)左侧以及齿轮(16)的前方,所述齿板(17)的背面以及齿轮(16)的外表面相啮合,所述滑块(18)设置于齿板(17)的右侧以及装置本体(1)内壁且与其内壁活动套接,所述固定板(19)设置于装置本体(1)左侧以及齿板(17)的前方,所述螺纹杆(20)螺纹套接于固定板(19)内壁,所述驱动轴(21)设置于螺纹杆(20)的后端以及齿板(17)的内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