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单元(100),包括分离箱(101),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顶部的第一传输管(102),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内腔的粉碎设备本体(103),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内腔的第二传输管(104),设置于所述第二传输管(104)底部的冲洗喷头(105),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内腔背面的脱水设备本体(106),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内腔下端的收集箱(107),以及设置于所述收集箱(107)内腔底部的导流槽(108);
过滤单元(200),包括防护箱(201)、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的底部,以及设置于所述防护箱(201)内腔左侧后端的输气泵(20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单元(100)还包括第一运输管(109)、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左侧的上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单元(100)还包括第三传输管(110)、设置于所述分离箱(101)左侧的下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单元(200)还包括滤气设备本体(203)、设置于所述防护箱(201)内腔右侧的后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单元(200)还包括第二运输管(204)、设置于所述防护箱(201)右侧的后端。
6.如权利要求2~5任一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单元(200)还包括输液泵(205)、设置于所述防护箱(201)内腔左侧的前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单元(200)还包括滤液设备本体(206)、设置于所述防护箱(201)内腔右侧的后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单元(200)还包括第四传输管(207)、设置于所述防护箱(201)右侧的前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传输管(207)远离所述防护箱(201)的一端与所述第二传输管(104)的右侧连通。
10.如权利要求8或9任一所述的市政垃圾处理用分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运输管(109)远离所述分离箱(101)的一端与所述输气泵(202)的左侧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