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包括:
铝合金型材主体(1),其设置有两个,且同轴设置;
连接组件(2),其设置于两个铝合金型材主体(1)之间;
限位条(3),其设置有四个;
其中,所述连接组件(2)的两端分别插接式连接在两个铝合金型材主体(1)的内部,所述限位条(3)同时销接至铝合金型材主体(1)和连接组件(2)的内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型材主体(1)的四周均加工有减重槽口(5),所述铝合金型材主体(1)的内部加工有圆柱腔(4)。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2)包括基板(201),所述基板(201)两侧的中心处均加工有连接柱(203),两个所述连接柱(203)的顶部和底部均设置有连接块(202);
其中,所述连接块(202)的一端与基板(201)加工成一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柱(203)插接式连接在圆柱腔(4)的内部,所述连接块(202)插接式连接在减重槽口(5)的内部,两个所述铝合金型材主体(1)的一端分别与基板(201)的两侧表面相贴合。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型材主体(1)一端的顶部和底部均加工有第二条槽(7),所述连接块(202)的表面加工有限位槽口(204),所述限位槽口(204)和第二条槽(7)之间设置有同一个限位条(3);
其中,所述第二条槽(7)的内部与减重槽口(5)的内部相连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条(3)底部的两侧均加工有第二斜面(9),两个所述第二斜面(9)引导限位条(3)由第二条槽(7)销接至连接块(202)上的限位槽口(204)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型材主体(1)一端的顶部和底部均加工有第一条槽(6),一个所述第一条槽(6)同时与一个第二条槽(7)、一个减重槽口(5)相连通,所述限位条(3)活动式连接在第一条槽(6)的内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组合式铝合金建筑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条(3)顶部的两端均加工有第一斜面(8),所述第一斜面(8)引导限位条(3)由第一条槽(6)的一端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