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用碰撞缓冲保护机构,包括主体机构(1)和辅助防护机构(2),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防护机构(2)位于主体机构(1)的下侧,所述主体机构(1)包括吊篮本体(101)和支撑柱(102),所述支撑柱(102)固定安装在吊篮本体(101)的下端;
所述主体机构(1)还包括橡胶垫(103)和保护组件(104),所述橡胶垫(103)固定安装在支撑柱(102)的下端,所述保护组件(104)位于吊篮本体(101)的左侧,所述保护组件(104)包括安装板(1041)、气泵一(1042)、安装座(1043)、固定管(1044)、强力吸盘(1045)、泄压阀(1046)、连通管(1047)、气管一(1048)和控制面板(1049),所述安装板(1041)固定安装在吊篮本体(101)左端的前后两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碰撞缓冲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泵一(1042)固定安装在吊篮本体(101)上端的左端,所述安装座(1043)固定安装在安装板(1041)内部的右端,所述固定管(1044)固定安装在安装座(1043)的左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碰撞缓冲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力吸盘(1045)固定安装在安装板(1041)的左端,所述强力吸盘(1045)均匀分布在安装板(1041)的左端,所述强力吸盘(1045)的右端固定连接固定管(104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碰撞缓冲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力吸盘(1045)和固定管(1044)之间固定连通,所述泄压阀(1046)固定安装在强力吸盘(1045)的上端,所述连通管(1047)固定安装在固定管(1044)的中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碰撞缓冲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管(1047)固定连接固定管(1044),所述连通管(1047)和固定管(1044)之间固定连通,所述气管一(1048)固定安装在连通管(1047)的上端,所述气管一(1048)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气泵一(1042)的抽气端,所述气管一(1048)和连通管(1047)之间固定连通,所述控制面板(1049)固定安装在吊篮本体(101)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碰撞缓冲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防护机构(2)包括气泵二(201)、缓冲气囊(202)、橡胶层(203)和气管二(204),所述气泵二(201)固定安装在吊篮本体(101)内部的下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碰撞缓冲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气囊(202)固定安装在吊篮本体(101)的下端,所述气管二(204)固定安装在气泵二(201)的抽气端,所述气管二(204)延伸至缓冲气囊(202)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