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开发用的显示装置,包括显示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组件(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一限位组件(2),所述限位组件(2)的底部可拆卸安装有一底部支撑组件(3);
所述显示组件(1)包括一显示屏(101),所述显示屏(10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一条形安装板(102),所述条形安装板(102)的下表面开设有一放置腔(103),所述条形安装板(102)的两端面均开设有一水平轴孔(104),所述水平轴孔(104)与放置腔(103)连通,所述放置腔(103)的内部固定安装有一竖直固定板(105),所述竖直固定板(105)的内部开设有一贯穿孔(106),所述条形安装板(102)的下表面开设有两对称分布的定位槽(107);
所述限位组件(2)包括一固定架板(201),所述固定架板(201)位于放置腔(103)的内部,所述固定架板(201)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一与水平轴孔(104)相适配的水平贯穿轴(202),所述固定架板(201)的下表面固定安装有两固定支板(203),所述固定支板(203)的一侧面上固定安装有一插接柱(204),一所述水平贯穿轴(202)上固定套接有一挡板(205),所述挡板(205)位于竖直固定板(105)的右侧,所述水平贯穿轴(202)的外表面且位于竖直固定板(105)和挡板(205)之间套接有一复位弹簧(206);
所述底部支撑组件(3)包括一支撑底座(301),所述支撑底座(301)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两对称分布的方形块(304),所述方形块(304)的内部开设有一与插接柱(204)相适配的插接孔(305),所述支撑底座(301)的上表面两端均固定安装有一与定位槽(107)相适配的定位块(3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开发用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贯穿轴(202)位于水平轴孔(104)的内部,且水平贯穿轴(202)与水平轴孔(104)配合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开发用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底座(301)的后侧固定安装有两对称分布的背板(302),所述背板(302)的后端固定安装有一支撑垫板(30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开发用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柱(204)插接在插接孔(305)的内部,且插接柱(204)与插接孔(305)配合使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开发用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块(306)位于定位槽(107)的内部,且定位块(306)与定位槽(107)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