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建筑工地的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安装底板(8)、第二安装块(9)、安装柱(13)和照明部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底板(8)的内部转动设置有第二转动螺杆(21),所述第二转动螺杆(21)的左侧转动设置在活动套(16)内,所述第二转动螺杆(21)的右侧贯穿安装底板(8)与第二电机(5)的输出端连接设置,所述第二电机(5)固定安装设置在安装底板(8)的右侧,所述第二转动螺杆(21)的外侧螺纹啮合设置有第二安装块(9),所述第二安装块(9)的上端焊接固定设置有安装柱(13),所述安装柱(13)的内部转动设置有第一转动螺柱,所述安装柱(13)的上端固定安装设置有第一电机(1),所述第一电机(1)的下端输出端与第一转动螺柱连接设置,所述第一转动螺柱的外侧螺纹啮合设置有第一安装块(3),所述第一安装块(3)的右侧焊接固定设置有支撑板(17),所述支撑板(17)的下端中央位置安装设置有照明部件(4),所述照明部件(4)的下端贴合设置有清扫部件(22),所述清扫部件(22)的下端固定安装设置在安装框(2)的下端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地的可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7)的上端中央位置固定安装设置有安装板(15),所述安装板(15)的内部转动设置有第三转动螺杆(19),所述第三转动螺杆(19)的一端转动设置在活动套(16)内,所述第三转动螺杆(19)的另一端贯穿安装板(15)与第三电机(20)的输出端连接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地的可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转动螺杆(19)的外侧螺纹啮合设置有第三安装块(14),所述第三安装块(14)的侧端对称焊接固定设置有安装框(2),所述安装板(15)的侧面在安装框(2)对应位置开设有第二滑槽(2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地的可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5)的内部对称开设有第一滑槽(18),所述安装框(2)移动设置在第一滑槽(18)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地的可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底板(8)的前端固定安装设置有控制器(7),所述安装底板(8)的上端左侧安装设置有蓄电池(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建筑工地的可移动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底板(8)的下端对称安装设置有万向轮(6),所述万向轮(6)上配套设置有刹车组件,所述安装底板(8)的左侧焊接固定设置有连接块(10),所述连接块(10)的上端焊接设置有拉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