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施工用照明装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顶部安装有调节机构(2),所述调节机构(2)的顶部安装有防护机构(3),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2)包括支撑柱(4),所述支撑柱(4)固定安装在底座(1)的顶部,贯穿所述支撑柱(4)的顶部活动安装有伸缩柱(5),所述伸缩柱(5)的外围安装有导轨(6),贯穿所述支撑柱(4)的外围开设有若干个定位孔(7),所述伸缩柱(5)的外部且位于其中一个定位孔(7)内活动安装有定位珠(8),所述伸缩柱(5)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双轴电机(9),所述双轴电机(9)的两侧的输出轴均安装有转轴(10),两个所述转轴(10)的外侧均安装有箱体(11),所述箱体(11)的前部安装有灯体(12),所述灯体(12)的外围安装有若干个翅片(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柱(5)位于支撑柱(4)的内部呈上下滑动设置,伸缩柱(5)的长度大于支撑柱(4)的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珠(8)的内端通过弹簧位于伸缩柱(5)的内部呈内外伸缩设置,定位珠(8)与定位孔(7)之间呈相互匹配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箱体(11)呈同步旋转设置,若干个翅片(13)呈环形围绕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机构(3)包括两个滑轨(14),两个滑轨(14)套接安装在双轴电机(9)的外围,两个滑轨(14)之间活动安装有滑块(15),贯穿滑块(15)的顶部靠前后端的位置均安装有固定栓(16),滑块(15)的顶部居中固定安装有支撑杆(17),支撑杆(17)的两侧靠顶端均固定安装有顶板(1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滑轨(14)呈环形设置,滑块(15)位于两个滑轨(14)之间呈滑动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建筑施工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栓(16)穿过滑块(15)呈螺纹连接设置,顶板(18)的顶面和底面均呈弧形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