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包括底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两侧分别对称固定安装第一侧板,所述第一侧板上安装有第一螺纹杆,所述第一螺纹杆底端螺纹贯穿所述第一侧板并固定安装底座,所述第一螺纹杆顶端固定安装转盘,所述底板顶端对称设置有L型的支架,两个所述支架之间固定安装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安装有第一升降组件,所述支架一侧滑动安装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安装有第二升降组件,两个所述支撑板之间对称转动安装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上固定安装支撑座,所述支撑座上固定安装照明灯,所述支撑座上设置有调节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升降组件包括第一导杆、第二螺纹杆和第一电机,所述底板顶端对称固定安装所述第一导杆,所述第一导杆顶端固定安装顶板,所述顶板与所述底板之间转动安装所述第二螺纹杆,所述第二螺纹杆顶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电机,所述连接板螺纹安装在所述第二螺纹杆上和滑动安装在所述第一导杆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有两个,两个所述连接板都设置在所述支架一侧底端,所述第一导杆对称设置在所述第二螺纹杆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升降组件包括第二导杆、第三螺纹杆和驱动件,所述支架内壁一侧底端固定安装支板,所述支板和所述支架内壁顶端之间分别固定安装所述第二导杆和转动安装所述第三螺纹杆,所述支撑板分别转动安装在所述第三螺纹杆上和滑动安装所述第二导杆上,所述第三螺纹杆底端安装有所述驱动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件包括第一转轴、第一锥齿轮和第二锥齿轮,所述支板底端固定安装第二侧板,两个所述第二侧板之间转动安装所述第一转轴,所述第三螺纹杆底端固定安装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底端贯穿于所述支板并固定连接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一转轴上固定安装所述第一锥齿轮,所述第一锥齿轮和所述第二锥齿轮啮合连接,所述第一转轴一端固定连接第二电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组件包括U型架、气缸和拉杆,两个所述支撑板之间固定安装所述U型架,所述U型架内壁顶端固定安装所述气缸,所述气缸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支撑块,所述支撑块两侧固定安装所述拉杆,两个所述支撑板距离较近一侧对称固定安装滑动套,所述拉杆滑动安装在所述滑动套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一侧固定安装限位圆板,所述限位圆板与所述滑动套一侧滑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用井下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照明灯均匀设置在所述支撑座上并向外的一侧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