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用石材切割装置,包括工作台(1)、开设在工作台(1)顶部的排料槽(3)以及切割机(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在所述工作台(1)底部的电机(4),所述电机(4)的输出轴栓接有齿轮(5),所述齿轮(5)的顶部表面啮合有齿条板(6),所述齿条板(6)的左端固定连接有用于对石材进行推动的推板(7);
固定连接在所述工作台(1)的背面有固定板(8),所述固定板(8)的后方贯穿设置有第一电动推杆(9),所述第一电动推杆(9)的输出端栓接有直板(10);
设置在所述固定板(8)表面的右侧且用于对石材进行限位的固定结构(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石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结构(11)包括固定在固定板(8)表面的支撑板(111)、贯穿设置在支撑板(111)顶部的第二电动推杆(112)以及栓接在第二电动推杆(112)输出端的压板(11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石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1)顶部的前后方均转动连接有若干滚轮(12),且滚轮(12)呈等距离排列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石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1)底部的前后方均开设有活动槽(13),所述活动槽(13)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活动块(14),所述活动块(14)的另一端与齿条板(6)的外侧相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石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出料板(15),且出料板(15)位于排料槽(3)的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石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8)背面的两侧均活动连接有活动杆(16),所述活动杆(16)的前端与直板(10)的背面相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