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携式户外照明灯具,包括手电筒主体(1)、手电筒头部(2)和手电筒尾部(3),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尾部(3)远离手电筒主体(1)的顶面固定有支撑板(5),所述支撑板(5)远离手电筒主体(1)的一面对称固定有连接板(6),两个所述连接板(6)之间皆固定有连接管(8),所述连接管(8)上转动套设有转动套筒(7),所述转动套筒(7)侧边的连接管(8)上螺纹套设有固定夹块(9);
所述转动套筒(7)远离弹力夹(4)的一侧面上固定有侧接板(10),且侧接板(10)上对称固定有支撑杆(11),所述支撑杆(11)上转动套设有连接套筒(12),所述连接套筒(12)远离转动套筒(7)的一侧外表面固定有固定绑带(13),两个所述固定绑带(13)侧边皆缝接有魔术贴(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户外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主体(1)靠近手电筒尾部(3)端的侧边通过螺栓固定有弹力夹(4),所述弹力夹(4)底端抵接在手电筒主体(1)上,所述弹力夹(4)顶端设置为与手电筒主体(1)配合的弧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户外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5)设置为倒置的“U”形,所述支撑板(5)两端皆设置为与手电筒尾部(3)配合的弧形,所述支撑板(5)的宽度小于手电筒尾部(3)的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户外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套筒(7)和固定夹块(9)的宽度之和小于连接管(8)的宽度,所述固定夹块(9)内侧的连接管(8)上设置有与固定夹块(9)配合的螺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户外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支撑杆(11)皆设置为“工”字形,两个所述连接套筒(12)内部皆开设有与支撑杆(11)配合的转动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户外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一个所述固定绑带(13)上的魔术贴(14)位于固定绑带(13)靠近另一固定绑带(13)的一侧,另一所述固定绑带(13)上的魔术贴(14)位于另一固定绑带(13)远离固定绑带(13)的一侧,另一所述固定绑带(13)靠近固定绑带(13)的一侧胶粘固定有防滑胶垫(15)。